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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蒸汽参数系列(GBT 753-2012)

发布时间:2024/03/08 来源:新闻资讯

  本规范适用于燃用化石燃料、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和燃烧废物的锅炉以及直燃式余热锅炉,非直燃式余热锅炉,当需求时,其蒸汽参数可参阅本规范。

  注:本规范中的锅炉指与发电用凝汽式汽轮机或热电联产用汽轮机配套的电站锅炉。

  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仅注日期的版别适用于本文件。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包含一切的修正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48和GB/T 5578界定的术语和界说(见附录A)以及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文件。

  以汽轮机新蒸汽的额外压力和额外温度作为机组蒸汽参数。再热式机组的蒸汽参数还包含额外再热温度。

  参阅GB/T 754的规则,本规范中的机组额外功率系列共19级,参阅GB/T 321的规则分为根本系列和弥补系列两类,根本系列共12级,见表1。

  5.1锅炉容量一起用机组额外功率以及锅炉额外蒸发量和(或)锅炉最大接连蒸发量表明。

  5.2单元制机组,为使机炉容量匹配,锅炉的额外蒸发量不该小于汽轮机在额外功率时的进汽量,锅炉的最大接连蒸发量宜与汽轮机在上限功率时的进汽量相匹配。

  6.1为使机炉蒸汽参数匹配,应根据机组蒸汽参数、机炉衔接方法和衔接管道的压降和温降确认锅炉蒸汽参数的额外值。

  6.2机炉衔接管道的压降核算方法可参阅DL/T 5054,温降核算方法可参阅附录B。

  6.3亚临界及以下的锅炉,当选用单元制时,可参阅表2的规则确认蒸汽参数。

  6.4参阅GB 50660的规则,超临界和超超临界锅炉,过热蒸汽的额外压力不宜高于汽轮机新蒸汽压力的5%,过热蒸汽的额外温度宜比汽轮机新蒸汽的额外温度高5℃,再热蒸汽的额外温度宜比汽轮机中压缸额外进汽温度高2℃。

  7.1锅炉在运转中蒸汽参数答应误差的根底要求见7.2,用户可根据机组的详细情况与制造厂在订购合同中另订附加要求。

  7.2本规范对运转中过热蒸汽额外压力的答应误差不作规则,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额外温度的答应误差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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