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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产品中心

  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有几率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C1标项目部施工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方面的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和维修说明书。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非常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7、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铁路分局或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线;QQ号:848815286。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结算周期: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确认无误后交财务入账,入账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设备款的80%,次月支付17%,剩余3%转换成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收货单)。买、卖双方对当期实际进场设备数量、金额等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卖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一式叁份,买方贰份,卖方壹份。支付货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按时提交符合买方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1份,复印件2份,支付货款前,还须向买方提交与当期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收据,否则买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3货款支付:根据卖方提供的供货结算清单和相关的签收证明设备,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买方应及时支付卖方的货款。

  .4如卖方与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

  、本次招标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设备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实施工程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中标后1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

  .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卖方应随同每批设备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设备及配件设备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设备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设备及配件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按时换,或者免费做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及配件设备出厂的标准。

  .3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最终判定质量的依据。

  .4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设备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设备及配件设备不能够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按时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做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5买方现场检查,认定不合格的设备及配件有权退回,且被买方退回的设备及配件卖方不得再次运送至买方施工现场,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投标人中标后需同意配合我方完成供应链云平台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工作(不签署线下纸质版合同),云供应链网址:。

  .2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买卖双方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面解除,须书面通知对方同意,方可协商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投标人单位全称)在此郑重承诺:如若我方中标,我方作为投标人,充分理解由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业主、设计等种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招标人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丨邮编: 100048 网站管理信箱:

  平台管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招标委办公室、市场经营部技术上的支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信息化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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