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15篇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产品中心

  【导语】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15篇优秀的蒸汽锅炉操作规程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能够迅速到达对应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蒸汽锅炉操作规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一定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守人员应严格依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做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②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⑥ 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不是满足国家标准。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⑸当气压升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

  ⑺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

  ⑿水位调节: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启停给水泵),低负荷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⒂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最佳状态。

  1.5严格执行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进行巡检和填写运行记录表,不得超前滞后,保证正常供汽。

  1.6坚守岗位,随时监视锅炉水汽、蒸汽压力、流量、液位及锅炉的燃烧运作情况,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及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自己无法处理时,尽快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① 启动引风机开启引风机挡板,待引风机运行正常平稳后,启动鼓风机并且开启鼓风门挡板。

  ② 调节引风机和鼓风机风门开张角度比例2:1,吹扫炉膛内残留可燃气体10-15分钟,观察引风机、鼓风机运作状况。

  ③ 待吹扫适当的时间后,准备点火,先开启1#煤气球阀,按住点火按钮,观察确认炉膛内有电火花后,开启2#点火煤气阀,将火点燃后,放开点火按钮。

  ④ 待小火燃烧确认平稳正常后,开启煤气气动切断阀后,立即缓慢开启3#煤气球阀,调节3#煤气球阀开张角度至正常、平稳燃烧状态后观察燃烧状况,以火焰中心呈红、黄色,边缘呈蓝色,燃烧稳定,机组不振动、不脱火为宜,至此点火完成,锅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⑤ 点火完成后,立即关闭1#、2#点火煤气阀,防止停炉后点火煤气进入炉膛而发生爆炸导致事故。

  ④  配风增加风量时,先开大引风门,后开大鼓风门,减少风量时,先关子鼓风门,再关子引风门。

  b 火焰中心呈红黄色,边缘呈浅蓝色,炉内充满平稳燃烧火焰,烟无色透明,表明燃烧完全、正常。

  c 火焰呈红黄色,炉内有不完全燃烧现象,烟冒黑烟,表明空气量过小(或煤气量过大)。

  ① 随时监视锅炉自动(手动)给水运行状况,保持锅炉给水压力在0.5mpa以上,保持锅炉给水正常水位在-30-30之间。

  ③ 在锅炉额定出力范围内,如气压不足,可以适当加大煤气燃烧量,一定要保证锅炉在额定蒸发量、额定蒸汽压力范围内不超负荷运行。

  ⑩ 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各电气明线是否松动异常,清除水位电极棒的水垢等杂物,排放一次水箱底部泥渣。

  ①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本岗位设备、辅机及安全防护器具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消防和急救常识。

  ③ 非本岗位人员禁止乱动设备,停用和检修设备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认无误,通知相关领导后方可启动。

  ④ 本岗位所属的蒸汽管线、阀门、引风筒、燃烧器,禁止身体部位接触,防止烫伤,锅炉排污和开关蒸汽阀门时应缓慢动作,严防压力过大冲击管线阀门振动。

  ⑤ 禁止触摸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位,需要检修和清理卫生时应在停车状态下进行。

  ⑥ 禁止带压检修设备、管线、阀门,泄压时人应站在安全位置,禁止敲打锤击。

  ⑦ 锅炉房上下楼梯必须集中注意力,握紧栏杆,严防跌落,劳保穿戴必须齐全可靠。

  ① 严格监视锅炉用煤气压力,当主管煤气压力小于1500pa时,为避免煤气回火,应立即停炉。

  1司炉工一定要经过技术学习培训,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常知识,经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学徒、实习人员一定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单独操作。

  2点火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及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仪表控制管理系统、排污阀、给水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炉膛、炉排、烟道)并经水压试验,无泄漏、确认良好后,炉水至水位线时,方可点火启动。

  3点火前应先进行炉膛通风,开启引风机5分钟,确保炉膛无可燃汽体后方可点火,锅炉烘炉时,应缓慢升温,防止升温过快导致炉墙裂纹及部件损坏,烘炉结束后进行升压,升压至额定压力30%时,进行冲洗水位计,升至60%时,开始供汽暖管,防止发生水击事件,先开疏水阀后,慢慢开启供汽阀门,然后逐步加大,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受热后卡住。

  4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供软化水先除氧,保持中上水位(+15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水位降至下极限时,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满水时应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立即停炉检修。

  6司炉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假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当超压时应停止燃烧供给并打开安全阀。

  7每班应进行一次冲洗水位表,密切关注注意两只水位表水位是否一致,否则应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

  8连续排污根据化简结果确定排污大小,定期排污每班至少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低负荷进行排污,排污时应戴手套,排污要慢开慢关,防止冲击管道现象。

  9值班人员一定巡回检查并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及辅机运转情况,发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及时通知带班班长并做好记录,情况严重立即停炉检修。

  10炉内燃烧保持炉膛内负压20-30帕,以防火床前移燃烧下煤斗,煤层厚度根据煤质及负荷情况适当调整,煤层应在炉排尾部0.5-1米左右燃烧完毕,灰渣是暗色。

  11观看火床时应戴手套侧身观看,以防喷火伤人。每班必须拉动各个放灰杆不低于2次,防止积灰堆积,发现炉膛内结焦、掉砖、及时清洗整理防止损坏出渣机。

  13停炉后锅炉尚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降压、降温时多注意,燃烧严禁燃烧煤箱,短时间停炉要压火,保火措施,若长期停炉应做好防腐、防冻处理并做好干法保养或湿法保养。

  - 因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加水,不得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降压工作;

  16发现不一般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一定的措施,发生意外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 还要保护现场。

  17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熟知工具备用照明 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8每个司炉人员一定按锅炉房的岗位工作,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各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交际制度中的“五交”,“五不交”。

  1) 锅炉房设备:锅炉本体及蒸气管道、阀门、分气缸;软水器及水箱;日用油箱、油泵

  1) 开机前检查各阀门位置、软水箱水位、日用油箱油位、电源及锅炉本体各部件。

  3) 观察锅炉水位及压力变化,锅炉压力上升至0.6mpa时慢开主汽阀向分汽缸充汽。

  1) 每半小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正常运行状况,检查锅炉三大附件、软水水位、油箱油位、燃烧器、排烟等。2) 每小时记录锅炉运行参数在值班日志。

  燃油(气)蒸汽锅炉投用前必须安装验收合格,领取锅炉使用登记证,司炉人员必须经培训并持有相应级别的《司炉工操作证》,并制订好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严防事故发生。

  1.对新装、移装、大修、长期停用的锅炉,在点火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锅炉内外部,锅筒、集箱内有无杂物;人手孔垫是否完好和拧紧;炉膛受热层和炉子等绝热层是否完好;炉膛内有无杂物、油垢;燃烧设备是否齐全良好;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内无杂物。

  2.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水位表应清晰、阀门开关灵活,有安全水位红线;安全阀完好,在校验期内;压力表表盘应清晰、有工作压力红线、指针回零且在校验期内;防爆门、排污阀是否开关灵活、严密等。

  3.检查日用油箱,轻油日用油箱有效容积宜为锅炉最大小时耗油量,且不大于1m3,应安装在独立的日用油箱间内。若燃用重油应确认油温在50℃左右;用燃气做燃料时,应检查燃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4.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仪表是否安全完好。热工仪表应在校验期内,动作灵敏可靠;电源电压正常;电控箱面板上的指示灯、仪表应完好;

  5.检查各转动机械如油泵、风机、水泵等转动方向是否符合要求,转动是灵活无异常。

  6.检查各油路、水路、汽路阀门,应启闭灵活,无泄漏,处于工作状态;油路截止阀应处于开通状态;汽路主汽阀关闭、疏水阀开通,空气阀打开;水路截止阀应处于开通状态,软化水箱的水位应确保锅炉用2小时以上。

  新装、移装或大修后的锅炉在正式投用前应煮炉,以去除锅内铁锈、油污和其他杂质,使受热面内表面形成保护摸,可防止腐蚀和保证蒸汽品质。煮炉工作按锅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

  1.加药量;加药量与锅炉水容量及脏物程度、性质有关,一般加药量为每吨水加氢氧化钠2~4kg、磷酸三纳2~4kg、溶解成水溶液,打开锅炉空气阀,锅炉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

  2.煮炉过程;煮炉时应有较高水位,煮炉时向视锅炉水容量而定,一般为34小时,对于4t/h下的锅炉可降至20小时左右,具体煮炉方法一般如下:

  〈1〉.点火开压至0.2-0.3mpa为1小时,在0.2-0.3mpa下碱煮6-12小时(视锅炉容量而定),同时热紧螺栓;升压至于50%工作压力为2小时,在此压力下保压6-12小时(视锅炉容量定)。

  〈2〉锅水化验;煮炉期间应多次排污和补充给水,每隔3-4小时取炉水化验,分析锅水全碱度和磷酸含量,当全碱度<45mmol/l时补充加药,煮炉后期要磷酸根含量稳定,方认为煮炉合格后,在原压力下运行4-6小时停炉,待炉水温度低于75℃时可排除炉水,再用清水冲洗所有接触过药液的地方,并清洗干净。

  〈3〉煮炉合格标准:锅炉内表面无油垢、浮锈,并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黑亮的碱性保护膜为煮炉合格,否则应第二次煮炉直到合格为止。

  1、点火前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对炉膛进行吹扫 (开引风机5-10分钟或打炉膛门孔,烟道挡扳使之自然拔风10-15分钟),以防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爆炸。

  2、吹扫结束后,按下启动电钮,点燃引火燃料,火焰监视器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点火器继续燃烧10秒钟左右后,主燃阀被驱动,点燃主燃器,主燃器若正常燃烧,点火系统自动关闭 (新有点火程序将由程序自动控制)。

  3、如点火失败,应切断燃料通风5分钟后再点火启动,若点火连续3次失败,则要停炉检查,清除点火失败的原因。

  燃油(气)蒸汽锅炉投用前必须安装验收合格,领取锅炉使用登记证,司炉人员必须经培训并持有相应级别的《司炉工操作证》,并制订好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严防事故发生。

  1.对新装、移装、大修、长期停用的锅炉,在点火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锅炉内外部,锅筒、集箱内有无杂物;人手孔垫是否完好和拧紧;炉膛受热层和炉子等绝热层是否完好;炉膛内有无杂物、油垢;燃烧设备是否齐全良好;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内无杂物。

  2.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水位表应清晰、阀门开关灵活,有安全水位红线;安全阀完好,在校验期内;压力表表盘应清晰、有工作压力红线、指针回零且在校验期内;防爆门、排污阀是否开关灵活、严密等。

  3.检查日用油箱,轻油日用油箱有效容积宜为锅炉最大小时耗油量,且不大于1m3,应安装在独立的日用油箱间内。若燃用重油应确认油温在50℃左右;用燃气做燃料时,应检查燃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4.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仪表是否安全完好。热工仪表应在校验期内,动作灵敏可靠;电源电压正常;电控箱面板上的指示灯、仪表应完好;

  5.检查各转动机械如油泵、风机、水泵等转动方向是否符合要求,转动是灵活无异常。

  6.检查各油路、水路、汽路阀门,应启闭灵活,无泄漏,处于工作状态;油路截止阀应处于开通状态;汽路主汽阀关闭、疏水阀开通,空气阀打开;水路截止阀应处于开通状态,软化水箱的水位应确保锅炉用2小时以上。

  新装、移装或大修后的锅炉在正式投用前应煮炉,以去除锅内铁锈、油污和其他杂质,使受热面内表面形成保护摸,可防止腐蚀和保证蒸汽品质。煮炉工作按锅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

  1.加药量;加药量与锅炉水容量及脏物程度、性质有关,一般加药量为每吨水加氢氧化钠2~4kg、磷酸三纳2~4kg、溶解成水溶液,打开锅炉空气阀,锅炉上水至最低安全水位。

  2.煮炉过程;煮炉时应有较高水位,煮炉时向视锅炉水容量而定,一般为34小时,对于4t/h下的锅炉可降至20小时左右,具体煮炉方法一般如下:

  〈1〉点火开压至0.2-0.3mpa为1小时,在0.2-0.3mpa下碱煮6-12小时(视锅炉容量而定),同时热紧螺栓;升压至于50%工作压力为2小时,在此压力下保压6-12小时(视锅炉容量而定)。

  〈2〉锅水化验;煮炉期间应多次排污和补充给水,每隔3-4小时取炉水化验,分析锅水全碱度和磷酸含量,当全碱度<45mmol/l时补充加药,煮炉后期要磷酸根含量稳定,方认为煮炉合格后,在原压力下运行4-6小时停炉,待炉水温度低于75℃时可排除炉水,再用清水冲洗所有接触过药液的地方,并清洗干净。

  〈3〉煮炉合格标准:锅炉内表面无油垢、浮锈,并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黑亮的碱性保护膜为煮炉合格,否则应第二次煮炉直到合格为止。

  1、点火前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对炉膛进行吹扫(开引风机5-10分钟或打炉膛门孔,烟道挡扳使之自然拔风10-15分钟),以防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在点火时发生炉膛爆炸。

  2、吹扫结束后,按下启动电钮,点燃引火燃料,火焰监视器反映火焰的存在,并使其点火器继续燃烧10秒钟左右后,主燃阀被驱动,点燃主燃器,主燃器若正常燃烧,点火系统自动关闭(新有点火程序将由程序自动控制)。

  3、如点火失败,应切断燃料通风5分钟后再点火启动,若点火连续3次失败,则要停炉检查,清除点火失败的原因。

  1、点火成功后,一般把负荷选择开关置“手动……..小火”状态约10分钟,热态炉除外。

  2、启动时要注意控制温度支缓慢上升,并使锅炉各受热面温升均匀,当放空阀中冒出蒸汽时,关闭放空气阀开始升压。

  3、当汽压升至0.05mpa~0.1mpa时,应冲洗和检查锅炉的水位表。

  4、当汽压升至0.15mpa~0.2mpa时,检查安全阀是否泄漏,并通过压力表三通旋塞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同时检查压力表是否能回到零。

  5、当汽压升至0.2~0.25mpa时,对锅炉进行一次排污。排污时锅炉水位应在最高允许水位,排污后要检查排污关闭后是否严密。

  6、当汽压升至0.3mpa时,要全面检查锅炉受元件的紧固件,如人孔、头孔、手孔各个法兰的螺栓是否松动,并进行一次热拧紧(不准使用加长套筒的扳手)。

  8、当有二台及以上锅炉供汽时合用一根蒸汽母管时,该炉压力升至低于蒸汽管系统压力0.1mpa时,可进行并炉。

  9、当汽压升至锅炉工作压力时,再冲洗一次水位表,按要求对安全阀进行调整,(如已经校验好的安全阀则试跳一次),并记录好安全阀的开始压力,回座压力。

  10、调试压力控制器,使之发挥作用(如报警、大小转换、停炉等),以证明其是否灵敏,然后再按规定调整好。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稳定,呈白橙色,,火焰光亮清晰,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暗红、伴有火星和黑烟等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油气量和风量。

  火焰暗红 1.雾化片质量不好或孔径过大2风量不足3.油压太低或太高4.重油锅炉温太低。. 1、换雾化片 2、加风量 3、调整油压(调整回油量) 4、提高重油温度

  火焰紊乱 1、风油配合不良 2、油嘴角度与位置不当 1、调整风量 2、调整油嘴角度与位置

  着火不稳定 1、油嘴与调风器位置配合不良 2、油嘴质量不好 3、油中含水过多 4、油质油压波动 1、调整油嘴与调风器位置 2、更换油嘴 3、疏水  4、提高油质,稳定油压

  火焰中放兰色火花 1、调风器位置不当 2、油嘴周围结焦 3、油嘴孔径过大或接触处漏油 1、调整调风器位置 2、清焦 3、检查更换油嘴

  火焰中有火星和和黑烟 1、油嘴和调风器位置不当 2、油嘴周围结焦 3、风量不足 4、炉膛温度太低 1、调整油嘴、调风器位置 2、清焦 3、增加风量 4、不应长时间低负荷运行

  火焰中有黑丝条 1、油嘴质量不好,局部堵塞或雾化片未压紧 2、风量不足 1、清洗更换油嘴 2、增加风量

  当排烟温度升高,说明烟管积灰、妨碍传热,应及时清灰.烟管清灰时,应停止运行,钢洗刷从前端或后端通烟管.清灰后注意把炉门,烟箱门关闭严密.

  (2)排污时先开一次阀(靠近锅炉的)再慢开二次阀.尤其是冬天温度低时更要小心,如发生水击,排污管剧烈震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排污.

  (3)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对所有排污管须轮流进行排污.排污结束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

  (1)定期冲洗压力表存小弯管,校核压力表指示是否准确,试验压力控制器是否灵敏准确,调低压力值,看调节大小火与超压连锁是否动作).

  (3)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定期试验自动进水与低水位报警和连锁是否正常.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①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⑥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①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③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①关闭锅炉运行开关。②关闭天燃气阀门。③锅筒内压力降低。④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⑤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⑥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⑦关闭电源总开关

  ①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要经常检查软水箱和油箱的水、油位。如水、油位到下限时,要及时补水、加油。

  4、当系统压力升至0.05mpa时,方可开启主气阀及分气缸阀门供汽。主气阀要缓慢开启。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燃烧强度根据锅炉尾部烟气温度进行控制。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情况要随时监视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能随时投入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1、要用合格的软化水,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锅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但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内。

  5、煮炉期间按规定严格控制压力、稳压时间及排污,在压力升至0.3mpa时,要对所有螺栓紧固一次。

  7、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第二条新安装和检修的锅炉,点火前除要检查烘炉和煮炉工作是否做好外,还要检查锅炉部件、各阀门附件、燃烧设备、给水设备等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检查完毕后,在关闭人孔、手孔和烟道出入门之前,要确认锅炉内和烟道里无人和其它杂物。并列运行锅炉还要将管道上的堵板全部拆除,使管联通。

  5、要打开旁路烟道门,如无旁路烟道时,要将省煤器出口通到水箱的放水管阀门打开,或接通循环水管。

  第五条向锅炉注水时,注水速度不要太快,水温不宜太高。当水位达到锅炉最低水位时,要停止进水并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如水位仍然上升或下降,说明锅炉、排污阀、给水阀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第二条当空气阀(或提升的安全阀)冒出蒸汽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

  第四条当炉压升至0.1—0.2mpa时,要紧固人孔和手孔盖螺丝,紧固时要侧身操作,不准加长扳手手柄;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

  第五条当炉压升至0.2mpa以上时,要试用给水设备、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和严密。

  第六条当炉压升至工作压力后,要检验确认安全阀灵敏、可靠,锅炉附件和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在暖管过程中,要注意管道膨胀及其支架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停止暖管。

  第八条并炉前要减低火力,开启蒸汽管及主汽管上的疏水阀,并检查水位是否正常,缓慢开启主流阀进行并炉供气。

  第二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压力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阀开启试验。

  第三条层式燃烧的锅炉,当炉排上积聚的炉灰影响通风和燃料充分燃烧时,要进行清炉,清炉动作要快。

  第四条当水管、省煤器、过热器等受热面积有烟灰,影响传热和通风时,要及时进行清扫。

  第一条可分式省煤器如没有旁路烟道,当给水不能通过省煤器时,要停止锅炉运行;受压元件漏泄、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要停止锅炉运行。

  2、层式燃烧的锅炉要加入较湿的煤把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住,然后关闭风挡板、灰门和炉门。

  3、关闭汽阀,向锅炉紧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0mm,使气压下降,并冲洗一次水位表。

  4、停止锅炉给水时,要将省煤器的正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路烟道挡板,避免省煤器过热。

  5、压火后,要经常注意锅炉气压、水位的变动情况,如气压有回升时,可向炉内注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要使锅炉显著冷却。

  2、关闭主汽阀,打开放汽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炉内注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降低。

  3、当气压降至零时,可微开风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冷却,同时采用交替注水和放水的方法,使炉水温度逐渐下降至7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掉。

  4、锅炉全部放水后,如有并列运行的锅炉,要将停用锅炉的汽水管道与临炉可靠隔绝,待温度降至40°c以下时方可进入炉内检修。

  1、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将炉膛里的燃煤扒出或用砂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炉火熄灭,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灭火。

  6、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司炉工要迅速报警,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但不得放弃对锅炉的管理,如火灾危及锅炉安全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要加强向锅炉内进水、排出蒸汽或紧急停炉。

  7、紧急停炉时,要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

  1)锅炉房设备:锅炉本体及蒸气管道、阀门、分气缸;软水器及水箱;日用油箱、油泵

  1)开机前检查各阀门位置、软水箱水位、日用油箱油位、电源及锅炉本体各部件。

  3)观察锅炉水位及压力变化,锅炉压力上升至0.6mpa时慢开主汽阀向分汽缸充汽。

  1)每半小时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运作状况,检查锅炉三大附件、软水水位、油箱油位、燃烧器、排烟等。2)每小时记录锅炉运行参数在值班日志。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4条熟练掌握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低压锅炉进行安全操作。

  第5条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锅炉操作和运行的安全知识,懂得蒸汽锅炉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种的应会知识。

  第6条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7条司炉证要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先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超期未复审的司炉证作废。

  第8条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2、将已软化并除氧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入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处,关闭给水阀门,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炉篦上(严禁铁钉带入)引燃,点火前先开引风机,调节烟气调节门,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点火门,向煤斗内加煤。间断开启炉排,并在左侧拔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拔火,等前烘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堂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烧正常。

  第12条升火时,温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热补同,产生过大压力,影响锅炉寿命。

  第13条升火后影注意炉内水位,加热后水位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时,可进行排污。

  第14条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冲洗水位表盒压力表弯管,当气压增至0.2-0.3mpa气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是否严密,如有渗漏,应拧紧手孔及入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无漏。

  第15条当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各部有无特殊声响,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

  第16条锅炉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气压升至工作压力,需要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以后升火,从冷却起步小于12小时,从热炉起不小于半小时。

  第17条初次升火时,应按劳动局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37条表7-2的规定压力进行调整。

  第18条水质要求: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1576-2001标准。

  第19条锅内水位:蒸汽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围内,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可能堵塞,应立即进行冲洗。

  玻璃水位计每班应冲洗两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状态,玻璃水位计每班必须校正一次。

  第20条压力:经常注意压力变化情况,尽可能保持炉内压力稳定。压力表弯管应每班冲洗一次,为保证正确,压力表每年应校验一次。。蒸汽锅炉气压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

  第21条 给水设备:蒸汽锅炉给水尽可能采用连续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温应低于工作压力之下饱和温度40℃,如超过规定温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环管调节水温,保证省煤器不损坏。发现省煤器与箱壳之间垫料不密封而漏风(可用烛火试验)应用石棉绳嵌密。

  第22条安全阀:注意安全阀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盘和阀座粘住,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次,作排放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

  第23条安全保护:蒸汽锅炉应用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第24条供汽:当锅炉内压力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火势宜缓,供汽前炉内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第25条炉膛内正常的燃烧状况应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呈黄色,没有穿冷风的火口,燃尽段整齐一致,从烟囱冒出的烟呈浅灰色,炉膛负压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条必须不间断的根据供热情况来调整锅炉内负荷和检查燃烧室的运行。保持锅炉压力稳定。

  第27条 大部分燃烧在正常运行下,其燃烧层厚度不应超过170-180毫米,一般对于烟煤采用薄煤层快速燃烧,煤层厚度建议为80-120毫米,雨天煤湿时宜采用厚煤层慢速度燃烧。

  第29条对于高挥发份的燃料,为了防止煤在闸门下燃烧,煤在吊入煤斗前应打堆浇水,浇水要均匀,一般以手掐能结成松团最适宜,含水量在10--20%之间。

  第30条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离煤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在煤闸门下面燃烧。若发现煤闸门低下燃烧,可对燃煤加些煤渣,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

  第31条如果燃料在距煤闸门0.4米处才开始着火称“脱火”。发生脱火时,可在左侧着火孔处用拔火勾将后面已燃烧的煤拔到新进入炉膛的燃烧层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着火。

  第32条燃层应在炉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层,防止炉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应注意,如发现后轴线米处红火,应立即拔火,让其充分燃烧尽。

  第34条应避免长时间的压火,因长时间压火炉排两侧板不能得到足够的冷却,可能会引起炉排过热而产生损坏。

  第35条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运行。

  第36条向供热系统供气时必须是在循环水泵运行的情况下方可打开供气阀供气。

  第39条如有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第42条完全保护:停炉时要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炉水慢慢冷却70℃以下时,方可把水放出,这时必须先将安全阀抬起,让锅筒内部与大气相通。

  第44条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打开省煤器顶盖,清除管外积尘,清除管内污垢。对锅炉内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之处应立即处理。检查各部辅助设备是否正常。

  3、传动装置,如炉排减速器、引风机轴承箱以及出渣装置等传动部分的润滑油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第48条锅炉长期不用的保养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停炉一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停炉一个月以下可采用湿法保养。

  2.将木柴集中在炉排中间,点燃后用小火烘烤,同时炉膛负压要保持在0.5-1毫米水柱,锅水温度保持在70-80℃,3天以后,可添加少量煤,并要定期转动炉排,清除灰渣,以防烧坏炉排;

  3.第一天温升不宜超过50℃,以后每天温升不宜超过20℃ ,后期烟道不应超过220℃;

  4.烘炉时间一般为7-15天,还可根据炉墙潮湿、气候寒冷程度,适当延长烘炉时间;

  6.将氢氧化钠和磷酸三钠两种药品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不要一次投入;

  7.工业锅炉的煮炉时间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小时,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30%,保压8小时后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小时后将锅炉炉密闭,直至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1.将软化水缓慢注入锅炉,水温不高于40℃ ,水位上至最低水位线时,停止给水,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3.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以冷炉到气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4-5小时为宜,以后升火不短于1小时;

  5.当压力升至0.5-1个表压力时,冲洗水位表,压力升至2-3个表压力时,冲洗压力表弯管;

  1.将总汽阀微口开启,进行暖管,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同时排出管路上的冷凝水;

  2.临时停炉。当遇到炉排卡住或断裂等小故障时,进行故障停炉,其操作方法如下:

  4)炉火熄灭后,开启省煤器旁通烟道闸板,关闭主烟道闸板,打开灰门和炉门,促进空气流通,加速冷却。

  注意事项:因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内补水,以防止锅炉内温度、压力突然变化而扩大事故或蒸汽大量带水和管道内发生水击。

  (1)上水前应对锅炉进行全方面检查,锅炉进水前对水进行处理,使水符合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3)进水时要检查压力表,进出口阀门及水位考克等是否完好,起闭是否无误。

  先开启下炉门,在炉排上放一层木柴等易燃物,点燃木柴后,待燃烧稳定后可逐渐加厚焦炭层,慢慢地加大清灰门,增加通风量,形成红火层,是焦炭燃烧正常,最终形成约250mm厚的焦炭燃烧层。

  (1)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第七章的规定进行调整;

  (2)安全阀的调整方法:拆去开口销,除去顶盖,拧松螺帽,然后拧动调节螺杆使弹簧放松或压紧,达到安全阀要求的排气压力。调整后,应反复作几次升压试验,确认达到标准后,拧紧、锁紧螺帽,再将其余零件装妥;

  (3)所有安全阀经校核后不许乱动,安全阀校核后应加锁或铅封。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等参数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4)在校验安全阀时,汽包内的水位应比正常水位稍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须随时进水;

  (6)在安全阀未校核前应绝对禁止投入运行。注意:安全阀应请有资格的单位校验,不得私自拆封调压。

  当炉内汽压接近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火势宜缓,供汽前锅炉水位线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应将总汽阀应稍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中的泄水阀开启,排去冷凝水,暖管的时间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变形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时,方可全部打开总汽阀,开启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膨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校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渗漏现象,各种连接是否正常。

  正常运行时要做到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必须进行水处理。给水水质必须满足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2)锅内水位:锅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有阻塞现象,应立即进行冲洗;

  (4)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弯管是否堵塞。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进行更换;

  (7)正常操作:必须根据用汽情况不间断地调整锅炉负荷,调整燃烧,保持汽压稳定;运行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位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8)锅炉房清洁:锅炉房应保持清洁,不要堆放其他杂物;注意室内照明,尤其是水位表和压力表;经常巡视锅炉房周围,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正常;

  (9)交接班: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工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接班司炉工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并做好准备;交接班时要做到:a、锅炉蒸汽压力和水位正常;b、炉膛内燃烧工况正常;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d、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做好交接本记录。

  特别注意:锅炉使用时应勤清灰、勤打焦。发现有小的结焦时,应及时钩出,以免结成大块焦。

  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锅炉损坏,必须保证锅水水质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标准,超过允许时,必须对锅水进行排污,以降低水位 25mm左右,每班至少一次,排污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2)具体操作,先微开一点,待管路预热后微微开大,排污完毕后关好。排污时若发现管内有冲击声,应即关小排污阀直至冲击声消失后再开启。

  2 上述停炉情况不同,要求也不同,因此进行的步骤也有所不同,分别说明如下:

  (1)暂时停炉,是有计划的,因此停炉时应注意安全和妥善维护设备,具体步骤如下:a、停炉前适当减少焦炭添加量,同时减弱通风;b、焦炭在停炉前尽量烧光;c、锅炉冷却后水位要下降,因此停炉前的水为宜高于正常水位;d、停炉后应关闭总汽阀和烟气调节门。

  (2)完全停炉,一般运行 1-3个月应停炉一次,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 70℃以下时,方可把锅水放出,这时必须注意先将安全阀开启,让锅炉内部和大气相通,如需缩短锅水冷却时间,也可通过进水管进水冷却,同时排污管放出热水,但水位不低于正常水位,放水后,即开启人孔、手孔,并进行冲洗。

  g、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切断鼓风机电源,迅速清除所有焦炭。

  2 锅炉运行 1-2星期,应进行一次检查,阀门、仪表及管道有否渗漏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

  3 锅炉每运行 6 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除上述工作外,还应进行:

  (2)对锅炉进行内外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有,应及时修复;

  1、生火前,应检查各阀门水管、汽管、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排污阀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

  3、水位表的玻璃管外应装置坚固的防护罩,外部应保持清洁。每班应冲洗一次,察看水位表里的水面是否能迅速上升或下降。如在运行时看见水位表内有水面呆滞不跳动,应立即查明原因,防止形成假水位。

  4、锅炉上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节。当压力表到达许可工作所承受的压力80%以上时,应使安全阀排气一次。严禁将阀杆缚住或嵌住。

  5、锅炉升压后,应检查汽阀是否灵敏,并应经常注意水位,使其保持在水位表2/3的位置。

  (1)气压迅速上升超过许可工作所承受的压力,虽安全阀已开足,但气压仍在继续上升;

  7、紧急停炉时,首先应停止燃烧,关闭风门,打开炉门和放气阀,如因缺水事故,严禁向炉内立即加水。

  2、初期利用自然通风,控制各风门挡板,以利燃烧和烘干尾部炉墙,必要时起动风机强制通风;

  4、锅炉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线、水位计由原来正常水位的1/3升到2/3时,各排污阀排污一次;

  6、锅炉出口烟道的排烟温度在烘炉期内,不允许超过160℃,总的烘炉时间约为48—60小时;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班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对水位表每月进行一次冲洗工作;8、冬季烘炉时,要采取防冻措施,要保持锅炉房内室温在5℃以上。

  2、确认热工仪表、声光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处于良好状态。

  6、烘炉后,锅炉应在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若烘炉、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此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7、通知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用器具和药品。

  (6)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然后提高水位至水位线、煮炉用合格的软化水,只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

  4、关闭一只水位表备用,同时切除电极或双色水位表、水位报警器、水位自动调节器;

  1、将锅筒等处的人孔打开,进行锅炉内部(包括锅炉内部装置)的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卡死现象;

  2、检查锅筒内壁的清洁程度,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残存的锈斑和油垢时,认为煮炉合格;

  1、压力不低于75%工作所承受的压力,且最低蒸汽压力不低于0.8mpa,并保持适当流量;

  3、要注意观察锅筒水位变化,冲洗完毕水位又会急剧下降,要求特别注意水位变化。

  4、检查上锅筒,省煤器安全阀应正常,排污管畅通无阻,所有防碍动作的杂物、灰尘和锈垢必须清除;

  6、检查风机进口挡板、烟道出口挡板及调风器风门传动机构应完好,启闭是否灵活检查完毕后,风机进口挡板及调风器应置于关闭位置,烟道出口挡板应开启;

  9、检查燃油系统应完好,电磁阀开关灵敏有效,进雾化器各油阀、蒸汽阀应关闭;

  11、雾化器应清洁完好,喷孔无堵塞现象,与固定装置接合处紧固密封,锅炉冷态启动,雾化器可调换到机械雾化器完成点火升压工作。

  2、当锅筒内水位上升到接近低水位时,停止进水进行检查。如水位发生变化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调整进风门,保持适当的运行压力。合上熄火保护装置电源,并确认指示灯指示应正确。

  1、锅炉吹扫、风机运转挡板关闭后进行。点火先点燃下只喷燃器,上只喷燃器在投入运行时,由下只喷燃器引燃;

  2、将开关由自动点火转为手动点火,合上电点火装置电键,并从炉后看火孔内观察是否有电火花产生,如有故障,应予消除;

  3、在确认电火花能正常建立的条件下,开启点火气源截止阀,同时合上电火花电键,并从熄火保护装置及炉前看火孔观察着火情况,一旦点着,关闭点火电源;

  4、若点火未着,则应立即切断气源及电火花电源,吹扫炉膛5~10分钟,然后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点火。炉膛未经吹扫,严禁重复点火。

  5、如第二次点火也失败时,要重新通风,找出原因,并根据点火时喷油量的大小,决定是否打开人孔检查炉底,如有积油要清除后再点火。

  3、冷炉点火采用机械雾化器,用轻柴油时应启动轻油泵,保持炉前进雾化器油压力1.57—1.96mpa左右。

  4、喷燃器点燃后,要立即关闭点火器,并抽出130mm左右,以免烧坏,当调整进风阀门,使火焰稳定不冒黑烟,然后进行最佳燃烧工况调整。

  3、锅炉压力升到0.1mpa时冲洗水位计,冲冼过程中注意冲洗前后水位变化,脸勿正对水位计玻璃。

  5、如锅炉采用自身蒸汽加热重油,则汽压升到0.5mpa以上时,可将机械雾化器换成蒸汽雾化器继续进行升压。

  第二条根据锅炉负荷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进油压力,雾化蒸汽压力,使其保持在0.5mpa左右;同时调整风压。

  第三条当汽压升至额定压力后,开启自动给水和水位自控显示警报器,要随时注意锅筒水位,不允许超出最高或最低水位线。

  第四条锅筒水位计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受热面管子及省煤器应每班进行吹灰一次。

  第六条运行中的锅炉要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定期或连续排污,排污时要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6、锅炉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应停止锅炉的运行。

  第二条停炉前3分钟切换用轻柴油清扫油枪和管线,不可用蒸汽清扫,迅速关闭喷燃器的进油阀,然后蒸汽通入油枪清扫0.5-1分钟。再关闭雾化蒸汽阀门。

  第五条拆卸雾化器并抽出炉外,风机则在半开度继续向炉内吹扫,直到炉内无火光,烟囱无烟冒出(约3~5分钟),关闭风机进风门。

  4、停止鼓、引风机,但锅炉有的受压元件已经损坏(如水冷壁管或对流管爆破)在炉膛内喷出大蒸汽水混合物时,不得停风机,应将风机挡板开至最大,以便尽快排出炉膛内的水蒸汽;

  6、在事故停炉时,除缺水、满水事故外,均应保持锅炉正常水位,停炉后还可向锅炉给水和排污,以降低锅炉压力。

  7、事故停炉后,应立即报告,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锅炉工作时由电接点压力开关和温度仪控制,当蒸汽温度小于设定值(1200c)且压力低于设定下限通常0.04mpa时,燃机点火工作,当压力上升到压力表上限(0.08mpa),燃烧机停止工作。

  本电控制系统具有缺水、缺油、超温、超压等保护功能,当这些功能中出任何一种情况,锅炉都会进入保护状态(停机)。

  1、每天工作完毕,擦干净炉体,燃烧机,控制器,供水泵,循环泵上的尘埃,转动安全阀(重锤式),注重检查压力表温控仪是不是正常,每月清洗油路(滤网);

  (3)其它重要部件保养,由厂家专业维护人员(保修期内每年1~7月免费维护)。

  以上操作要求具有一定电工知识工作人员进行,非工作人员切勿碰触控制箱及其它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一、上岗条件第1条年满18周岁。第2条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司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第3条一定要经过专业方面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司炉工操作证,…

  (一)烘炉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第二条烘炉前:1、安装、检修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及照明设施;3、将炉膛清扫干净;4、 ...

苏公网安备 苏ICP备14012790号

网站地图